1、ATA單證冊進出境報關中的問題點:
(一)通關前準備事項
1、檢查單證冊綠色封面左下角是否有國外海關的簽字和蓋章。如果沒有國外海關的簽字和蓋章,中國海關將拒絕受理此類單證冊的申報。
2、檢查單證冊綠色封面左上角C欄標明的貨物用途是否符合中國海關的規定。目前中國海關只接受用途為展覽展示的貨物使用ATA單證冊報關。
3、進口報關前,請攜帶單證冊前往中國*貿易促進**/中國*商會的授權簽證機構或當地貿促分支機構辦理進口ATA單證冊電子備案手續。如果單證冊項下貨物運輸方式為航空運輸或水路運輸,請同時提供空運或海運提單,并確認運單信息(運單號、船名、航次、運單上的件數和重量)已在海關備案。復出口報關時*再次辦理電子備案手續。
(二)通關注意事項
1、單證冊內白色進口/復出口存根以及白色進口報關憑證和復出口報關憑證由中國海關簽注填寫。
2、中國海關一般給予進口單證冊項下貨物6個月的復出口期限。如果您的貨物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復運出口,請在復出口期限到期前至少1個月向進口地海關申請延長復出口期限至單證冊有效期。未經海關許可*期復出口,中國海關將全額征收進口關稅。
3、如果單證冊項下貨物在中國境內發生留購、贈送、放棄或被盜等情況,請及時向進口地海關申報,辦理相應海關手續,并要求海關在復出口存根聯上簽注對貨物的處理意見。
4、憑ATA單證冊臨時進口的貨物,如果復出口時未能獲得中國海關在單證冊內白色復出口存根和復出口報關憑證上的簽注,中國海關將征收調整費,并有可能引起索賠。
5、由于中國海關允許進口單證冊項下貨物異地復出口,因此,進口單證冊項下貨物一般情況下不要轉關運輸。如確需轉關,請使用藍色過境報關憑證進行轉關申報。
6、中國海關允許進口單證冊項下貨物分批復出口,但不接受分批進口。分批復出口時需使用憑證號相同的復出口報關憑證申報。
7、如果單證冊丟失或損毀,請及時聯系單證冊簽發國的簽證機構辦理補簽單證冊。
ATA單證冊核銷問題:
1、持證人為什么要核查海關在ATA單證冊存根上的簽注?
每次辦理ATA單證冊的報關手續時,海關需要在相應的憑證和存根上同時簽注,然后將憑證撕下留存。存根會保留在ATA單證冊內,并退還持證人。這其中的所有簽注內容都將被認作是正確的。如果事后發現有錯誤、不規范、不清楚的地方,除非持證人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是海關的問題,否則一切責任由持證人承擔。因此持證人一定要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從辦理出口手續開始就要認真檢查海關在存根上對貨物項號、相關期限,海關關別、地點、日期、關員簽字、蓋章等項簽注內容是否正確,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事后引起爭議和索賠,也才能使ATA單證冊在商會順利核銷。
2、存根中簽注內容的修改是否會影響ATA單證冊在商會的核銷?
只有海關有權利在ATA單證冊存根上進行簽注,而且海關對自己簽注內容的修改會蓋章給予確認。因此存根上的內容如能確認是海關的修改,則不會影響ATA單證冊在商會的核銷,否則的話需要進行核實而暫時不能核銷。
3、在復出口期限后才辦理了暫準進口國/地區(或過境國/地區)復出口手續的ATA單證冊是否可以在商會正常核銷?
對于ATA單證冊項下貨物沒有在暫準進口國/地區(或過境國/地區)海關規定的“貨物復出口向海關申報的較后日期”前復出口,而是在該期限后才辦理了復出口手續的情況,很多持證人認為只要ATA單證冊獲得了復出口的簽注,就意味著海關對該*期行為已經給予了認可,否則海關應該不會讓貨物復出口。但這種認知是錯誤的,原因在于ATA單證冊制度由于有*連保系統作為后盾,對持證人的*期違規行為,海關并不需要讓貨物長期滯留直至處罰完畢后再給辦理復出口手續,而是可以在事后通過*連保系統再對持證人進行處罰,這樣可以避免影響持證人的行程,也會提高通關的效率。因此對于*期復出口的情況,即使ATA單證冊獲得了海關的復出口簽注也不能在商會正常核銷。
廣州萬享進貿通供應鏈有限公司,*代理進出境ATA單證冊申請與報關服務。
我司全國12家口岸,附蓋香港、澳門,14家分公司齊力合作,*為中外各大企業辦理進出境ATA單證冊相關服務。我們代理ATA相關的業務有各類演出、展覽展會、中外交流、中外高爾夫球場、中外網球球場等演出現場設備進出口,國外ATA單證手冊申請、中國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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