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報關一般流程
(一)預錄入申報:申報人填制預錄入憑單,自行錄入或委托預錄入企業錄入報關單電子數據,向海關申報。
(二)海關審單:海關收到報關單電子數據后,對報關單進行電子/人工審單,并根據審核結果向申報人發送“不受理申報”、“現場交單”、“放行交單”等回執。
(三)現場接單:
1、申報人接收到“現場交單”回執后,打印出紙質的報關單,備齊隨附單證并簽章后,到海關現場接單崗位辦理接單手續。
2、現場接單人員辦理接單手續后,對涉稅費報關單打印、簽發各類稅費*繳款書或*票據,交由申報人繳納各項稅費。
(四)稅費征收:
1、申報人持海關打印的稅費繳款書或*票據到銀行繳納稅費或通過網上支付;
2、稅費繳納完畢后,將銀行回執帶回現場接單崗位,現場接單人員登陸系統核注稅費。
3、海關對稅費已繳的或不涉及稅費的報關單核對無誤后,加蓋放行章并完成電子放行。
(五)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對需要做法檢、產地檢或包裝檢的進口貨物,入境通過通道前,需要到進口檢驗檢疫場實施檢驗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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